奶业振兴工作
序号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
1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奶业振兴综合协调,组织推动、督导检查等工作。负责绿色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工作。
2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新建和改扩建奶牛养殖场项目执行环境评价和“三同时"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。
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指导支持乳品企业通过新建、扩建,扩大优势产品生产能力,建设世界一流乳品加工基地。
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乳品生产加工、储存运输、经营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;负责规范奶吧经营,防范质量安全风险。
5 市教育局 负责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,在全市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。
6 市商务局 负责支持乳品企业、流通企业、电商企业对接融合,开拓“互联网+”消费体验、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型营销模式。
7 市科学技术局 支持乳品企业建立国家级乳品研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,建立乳品产业技术研究院。

相关依据:

《石家庄市奶业振兴实施方案(2019-2025)》(〔2019〕-34)